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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2020年物流圈发生了哪些大事

2021-01-07    作者:1

回顾2020年物流圈发生了哪些大事

2021年已经来临了,过去的2020年物流圈发生了哪些大事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盘点下。

高速收费模式变革

20201月1日起货车通行高速公路不再按计重收费,而是按车(轴)型收费,预计整体通行费可降低3.04%。

目前国际上对货车主要是按车(轴)型收费,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取消后,传统的计重收费方式不能满足ETC快速通行需求。按国家要求,此次收费改革要做到“两个确保”,即确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

网络货运元年

2020年是网络货运元年。无车承运人逐渐淡出历史的舞台,网络货运作为新名词进入物流运输企业与司机们谈论的中心。

随着政策放开,全国有着庞大基数的传统三方企业,有一大批转化成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想要在其中得到发展和获利,不单单是申请一个资质这么简单而已,而是要具备整合与降本增效的能力。

我国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接近15%,有着非常广泛的市场空间。而网络货运平台不单单是将传统物流行业的数字搬到线上,而是通过自己运营方式的改变来发挥这些行业数据的能量。网络货运平台想要做好,不仅要需要在短期内打造一套符合国家政策的合规性系统,而且技术、资源、时间、成本等问题也是无车承运人企业发展必须要面临和解决的。

疫情下的物流:无人配送服务盛行

2020年开年到现在,在这一场无硝烟战“疫”中,非接触式的无人配送、消毒、巡逻……成了刚需,是疫情阻击中不可或缺的力量。

1.“无人配送”战疫,各显神通京东、顺丰“无人配送”驰援抗疫前线。2月6日,在全国“战疫”最前线的武汉市区,一台有着醒目“京东物流”标志的智能配送车,受到了全国舆论的关注。它在当天顺利实施了武汉市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定点医——武汉第九医院的配送任务,保障了抗疫一线医护人员所需的物资供应,成为疫情爆发后武汉智能配送的“第一单”。

2月12日上午,一架顺丰无人机降落武汉金银潭医院,将3.3Kg的医疗和防疫物资送到了医护人员手中。

工作人员介绍,当日共安排了3架无人机执行顺丰速运湖北区将军路点部至金银潭医院的防疫物资运输投送,无人机货物运输18架次(往返),总载重70kg,件数27件,所运输物资均为紧急医疗物资。

早在几年前,这种主要依靠科技与大数据的“无接触”智慧物流就已经有了基础的发展,彼时,顺丰就开始探索利用无人机送货的可能,京东也开始研发智能配送车进行送货,只不过通过这次疫情,让两家企业更加确定自己当时所押注的方向是正确的。

随着本次疫情结束,无人配送的末端配送方式将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无人配送既有节省人工成本的优势,也有提高社会配送效率的优势。

快递分化:陷入增量不增收、增收不增利窘境

随着快递行业竞争的加剧,为保住市场份额,申通快递不得不一再让利,结果使得其陷入了增收不增利的尴尬境地;更为重要的是,其快速增长的营收还存在重大疑点;此外,采购数据的勾稽异常,也使得其数据的真实性令人生疑。

9月19日,申通快递披露了2019年8月份经营简报,快递服务收入有所增长,但单票收入仍在持续下滑,这也是其在2019年半年报中就已暴露出的问题,至今仍未得到改善。此外,《红周刊》记者在复盘其历年财务数据时发现,其营业收入与采购数据均存在勾稽异常,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存疑。

2019年上半年,申通快递实现营业收入98.71亿元,同比增长48.62%,实现归母净利润8.32亿元,同比下滑4.04%。不难看出,申通快递已陷入了增收不增利的尴尬境地,究其原因,则与愈演愈烈的快递行业竞争有莫大的关系。

拼多多日单量过亿背后的新厮杀

2020年拼多多实现了日单量过亿成就,占据全国日均单量1/3,这打破的不仅是电商行业一家独大的垄断格局,也意味着新电商背后新的快递势力的崛起与搅局。

果不其然,2020年快递圈喜迎新人——众邮快递(已改名京喜快递)、极兔不断组网厮杀入局。无论是京喜快递支撑社区团购,还是极兔对接拼多多等众多电商平台,快递格局瞬息万变。

加上快递元老们的日常拼杀,2020年的快递价格战、博弈战精彩纷呈:中通、圆通、申通要求末端禁收百世快件,集体对百世快递开战;联合抵制、封杀极兔……

快递元老们你来我往中也并未放松对于新晋者的提防。2021年价格战会来的更为凶猛么?

快运价格战白热化

快递行业高景气度下,价格战也越发激烈。2019年至今,快递行业经历着一场颇为激烈的价格战,并对相关企业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从国内主要快递上市公司前三季度业绩来看,除顺丰控股与圆通速递业绩保持增长态势,其他快递公司业绩均出现大幅下滑。

在增量市场为行业生态带来新变化的同时,2020年,各大快递企业单票价格持续下滑,价格战依旧如火如荼。

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中国快递总数达到643.8亿件,同比增长29.6%,增幅超去年全年。不过,快递数量的增加并不一定转化为收入增长。今年前10个月中国快递业的总收入同比增长16.5%,达到6909.8亿元,但仍然低于去年全年。

视频内容电商新模式入场

2020年受疫情影响,我们更能感受到“直播”、“网红”等线上零售的新模式带来的强大能量。

抖音上线团购功能;快手抖音加码本地生活服务;字节跳动注册抖音电商系列商标;甚至抖音开始限制第三方来源的商品进入直播间购物车;快手电商累计订单位列电商行业第四等,无一不在说明后疫情时间,视频内容电商是零售电商的一大黑马。

但视频内容电商的供应链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因此假货风波不断,同时物流、售后服务、逆向物流等环节不够完善。但意味着物流、供应链企业在其中仍有极大潜力。

冷链物流受重点扶持

因为疫情,把原本不太受关注的冷链推到了公众聚焦点中,也加速了冷链的需求和重要性。

一方面企业和地方加快了建设冷链:中国交通建设进军冷链物流;京东冷链打造冷藏药品新服务;广州南沙斥35亿元建全国最大冷链母港;顺丰关联公司申请了“顺丰医药”商标,顺丰还新增70辆医药专用冷藏车,可追溯疫苗运输轨迹……

另一方面,政府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中央一号文发布支持建设一批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国家发改委建设首批17个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同时给予千万级的资金补贴……

2020年冷链政策的关联性与环环推动以及强大的政策补贴和资金支持值得市场和冷链企业特别关注。

滴滴入局同城物流混战

货拉拉和快狗打车几乎已经是城配物流的两大巨头,哪里都会有他们的身影。滴滴货运入局后,同城配送市场再掀波澜,滴滴率先发球打起了“补贴战”。

随着滴滴货运的入局,平台之间的竞争逐渐白热化。滴滴采取一惯的高补贴打法,吸引大量货车司机流入平台。

滴滴对于货车司机的补贴可谓是十分“仁至义尽”,据卡友表示,只要把车停在一定范围内就算不接单也有补贴可以拿。因此有无数卡车司机都在“召唤”滴滴,希望滴滴货运能赶紧再下一城。

滴滴的大力补贴成功的将货拉拉也拉入了补贴的“战场”,有卡友表示,在滴滴货运上线之后,货拉拉就跟着推出了多种补贴。只要司机每天完成两单即可获得20元、25元不等的完单奖励,再往上还会有追加奖励。同时货拉拉也推出了会员费打折活动,以吸引货车司机入局。

阿里正式入股韵达

4月30日消息,据腾讯新闻一线,韵达快递发布的2020年一季年报显示,截至3月31日,阿里旗下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成为韵达第七大股东,持股2%。

阿里入股韵达的传言已有多时。3月31日,据外媒消息,两位知情人士称,阿里巴巴计划收购韵达至少10%的持股。随后菜鸟物流表示,对此“不予置评”;而韵达方也表示以公告为准。此次入股之后,“四通一达”已全部进入阿里阵营。

据了解,2019年,韵达股份递送包裹超过100亿个,达到100.3亿个,同比增长43.59%,快递业务收入319.64亿元,同比增长165.91%,实现利润总额34.78亿元,2019年韵达股份快递服务单票成本为2.83元。

双循环格局下的618、双11

疫情背景下,618、双11这两个线上大促对于拉动内需意义重大,对物流业更有强心剂的作用。

据悉,2020年618,全国快递业务量完成46.78亿件。阿里平台累计下单金额,6982亿元;京东累计下单金额2692亿;苏宁在618当天的全渠道销售规模增长了129%。

2020年双11期间,天猫的累计成交额达4982亿元,物流订单总量达到23.21亿件;京东的累计下单金额突破2715亿元;抖音双11成交额也突破了152亿元。此外2020年双11,腾讯首次掺和“双11”,联合近30家品牌集合放利。

在新冠肺炎疫情导致世界各地经济受到冲击下,这两次线上大促,充分展示了中国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的强大动力,对于2021年物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强的信心。

野蛮生长的社区团购

曾在2018年火过一阵的社区团购,今年俨然成为新的风口——下半年互联网平台开始高调行动后,引来诸多争议,槽点主要在“补贴抢占市场模式”,以及触及到低收入人群如小商贩的利益。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商务部召开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会,阿里、腾讯、京东、美团、拼多多、滴滴6家互联网平台企业参加。会议提出互联网平台企业应严格遵守“九不得”。

社区团购“九不得”

1. 不得通过低价倾销、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方式滥用自主定价。2. 不得违法达成、实施固定价格、限制商品生产或销售数量、分割市场等任何式的垄断协议。

3. 不得实施没有正当理由的掠夺性定价、拒绝交易、搭售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4. 不得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排除、限制竞争。

5. 不得实施商业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6. 不得利用数据优势“杀熟”,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7. 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损害竞争秩序,妨碍其他市场主体正常经营。

8. 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

9. 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